“小姐,平南王來了!”
我正躺在榻上吃零嘴的時候,屋裏的貼身丫鬟興衝衝地跑進來稟報。
平南王?
我記得這個人在我的書裏是個襲爵的異姓王,名叫歐陽玉。
聽名字就給人一種端方如玉、相貌堂堂的感覺,我仔細回憶了下,確實如此。
他跟徐輕輕是兩情相悅的一對眷侶,奈何一個是王爵,一個是庶女,身份天差地別,所以感情之路注定坎坷,要突破很多艱難險阻才能在一起。
但那跟我有什麼關係?從前他們是我書裏的主角,自然我很同情他們,但今時不同往日,他們感情的最大阻礙是我徐嬌嬌這個惡毒女配,我就不高興了。
隻因為我是嫡女,身份高一些,和平南王有婚約。
而這紙婚約是我和徐輕輕反目成仇的根本,我因為心悅平南王,處處陷害她,而她“不得已”采取措施回敬我。
上次的落水就是她的回敬之一。
當時的徐嬌嬌根本就不是腳滑落水,而是被突然在路口拐角出現的徐輕輕一把推入河中的。
為何這麼篤定是她呢?因為自我自救之後,她這幾天的表現完全就是不打自招了。
第一次,她故意提起那天落水的事情,囑咐我再也不要去那裏了,因為那片河域的小路很滑。
根據這本書的劇情,以及那天走路的親身經曆,我自然知道路不滑,所以實打實地說了我感覺自己那天落水不是腳下的問題,而是有人推我了。
這話說完之後,徐輕輕就臉色煞白,像受驚的兔子一般。
結果被嚇了之後,她猶不死心,再來試探,問我為什麼會覺得是有人在推我。
真是,這智商,還玩什麼宅鬥。還不是她自己那天說的,原主徐嬌嬌落水之後瞬間從水裏撲騰出水,看到徐輕輕在岸邊,然後喊庶姐救命的。
也就是說,她自己作案之後沒有離去,很大可能是想看徐嬌嬌當場命喪河中,結果哪曉得原主徐嬌嬌看見了,喊她救命,但她無動於衷,結果就是原主溺死了。
她還沒有來得及高興呢,我這個穿書來的原作者又附身活了,還自救上岸了。
不過,我沒有揭穿,而是故意說,我那天被推落河中時,看到了始作俑者手腕上戴著鑲著細碎翡翠的銀鐲子。
說完之後當晚,我就看到她的貼身丫鬟出了院子,將東西埋在了小花園裏。
我悄悄將東西挖了起來。
後來又來試探,我又說看到了推人者發髻上戴著木蘭玉簪,結果還是同樣的方法,她的丫鬟又將玉簪埋進了小花園。
我又將玉簪挖出來偷偷放進裝私房錢的木匣。
別說,這種坑人方式感覺簡直太棒了,無異於天外飛來橫財啊,我平白無故就錢囊鼓鼓的。
雖然我現在是嫡女,不怎麼缺錢花,但我穿過來時就立誌躺平,不再汲汲營營當社畜,而躺平需要大量的錢財做支撐,所以錢越多越好。
至於什麼未婚夫平南王和宅鬥的庶姐,隨他們去吧,隻要不礙著我躺平和掙錢,想上天我都支持。
但事實就是我想的太美好了,我不理他們,他們卻處處給我使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