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曼喜歡林寧,早就是公開的秘密。
他們從小就是鄰居。倆人父母都是一個機關裏的,關係本來就不錯。後來分房子分成了對門,倆家小孩兒自然而然就玩到了一塊兒去。成為鄰居那年,易曼五歲,林寧八歲。
最開始,易曼對這個對門比自己大兩歲的哥哥沒什麼好感。沒別的原因,兩家父母有什麼事兒的時候,總是把她托給林寧帶。大孩子帶小孩子,能帶出個什麼好來?林寧總是自己跟些大孩子玩到一塊兒,把她晾在一邊。後來就更過分了。因為易曼是女孩子,爸媽總是寵愛些,給的零食玩具都很多,林寧有時候招待小夥伴們東西不夠了,就會問易曼要:“小墩子,把零食給我!”小墩子是林寧給易曼起的名兒,就因為她胖墩墩矮墩墩的。小孩子都護食兒,哪有說給就給的?易曼不給,林寧就搶。易曼再墩,到底是女生。力氣小,反抗也沒用,哭得抽抽搭搭的,林寧還要擺出一副凶惡的樣子去嚇唬她:“你要是敢跟大人說,下回我就揍你!”
還是年紀小,不懂反抗,易曼被他這話唬住了,果然不敢告訴大人。那段時間,易曼覺得自己的天都是暗的,有時候看到林寧都要害怕地低下頭。父母不清楚,還開著玩笑:“曼曼這是害羞了呢!”“以後嫁給林寧哥哥好不好呀?”易曼被這話嚇住,抬起頭,就看見林寧在她邊上衝她齜著牙笑。易曼頓時眼前一黑,再說不出話來。
易曼對林寧開始改觀,是易曼九歲的時候。
那時候易曼才小學三年級。在孩子的世界裏,也有許多階層,隻是大人們不知道。因為天真,所以這樣的階層壓製和欺辱其實更加赤裸和殘酷。而易曼剛到了班上,就毫不留情地被分成了最底下的階層。
因為她的胖和矮。
小孩子們的階層區分就是這樣的沒有道理。加上易曼性格又軟,本來就是個被欺負了不敢吭聲的,更是成了班上誰都能踩兩腳的主兒。那天,林寧奉了爸媽的命來三年級把易曼帶走,去飯店裏兩家人一起吃飯,就看到小墩子在桌子前一邊抹眼淚一邊寫作業的場景。
林寧覺得好笑,走過去捏捏易曼的小肉臉,笑話她:“怎麼,三年級的作業還給你難哭啦?”易曼不說話不理他,隻繼續一邊吸溜著因為哭泣而快到嘴邊的鼻涕一邊斷斷續續地寫著。林寧吃了個癟,在邊上看著她半天還寫不完一頁,到底沒耐煩,伸手就強行抓過了易曼的本子:“來來來,笨蛋墩子,哪道題不會,我教你!”
林寧出手快,易曼伸出手去抓那本子,沒抓上。本子的紙頁在黃昏的光中飛舞著,發出刷刷的聲音。林寧故意逗易曼,把本子舉得高高地,看著易曼急得哭的小臉樂:“叫聲林寧好哥哥我就給你。”易曼不說話,邊哭邊跳著腳夠。林寧奇了怪:“這本子有這麼好稀罕的嗎?”說著,他一仰頭,從紛紛雜雜的紙頁中,眼尖地看到扉頁上歪歪扭扭的名字:王子琛。
這不是易曼的本子。
林寧臉上,頓時收斂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