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終,陳清菀帶著簽好字的離婚協議離開,得到的財產是郊區別墅和一千五百萬現金離開。
她不想要兩套房,盡管那兩套房比她要的這棟別墅位置好,但她就是覺得自己應該住別墅,而不是去住高層。
她從生下來就是住別墅,所以即使現在到離婚,她也依舊要強。
至於一千五百萬,是她和薑峰承據理力爭之後的結果,薑峰承對她實在是無語,不想和她浪費時間,也就答應多給五百萬。
這個結果對陳清菀來說當然不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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