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又沉默了一會,“所以冉小姐你是不接受調解是麼?”
冉蜜當然是不願意調解的,但現在法官打電話來了,她不能給法官一個不通情理的印象。
畢竟自己吃的苦受的罪永遠隻有自己明白,外人是不可能共情的,也許在外人看來她就是一直無法忘記過去而以......
“除非他們在公共媒體上向我道歉,並且保證以後都不會對我和我小姑胡攪蠻纏,他們欠我小姑的錢也得還!”冉蜜說道,“等他們到了法定被贍養的年齡六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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