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暉一個人往樓下走,經過法醫室的時候他向裏麵看了一眼,看來今天沒時間和女朋友掰扯搬來一起住的問題了。
林暉其實很想用同居二字來形容他的想法,但他很清楚,此同居非彼同居。
生活得有儀式感,所以他暫且隻能用搬來一起住代指同居,等到某一天真正有了實際上的同居行為後,他才能正大光明地用上這個詞。
林暉將車開出了市局,路上他打了行長電話,行長接起電話時的熱情讓林暉瞄了一眼號碼,疑心自己撥錯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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