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主任看到林風手中的手機,眼角欲裂。
現在的學校,並沒有明文禁止學生佩戴手機。
主要是這個年代的手機,是奢侈品。
一般的家庭,能有一部手機就不錯了,更別說給孩子買手機了。
“誰讓你拿手機來學校的?”
王老師眼疾手快,一把奪過了林風的手機。
他將手機高高舉起,隨後就要朝著地上砸去。
林風見狀,不慌不忙的說道:“按照法律,故意損壞他人財物。如構成犯罪的話,一般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處罰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