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那姑娘認識時,他才二十出頭,而她說自己才十五歲。
曾先生和項鏈的主人一直通信了十年,在她二十五那年斷了聯係,如今算來,這孩子應當四十五。
兩人雖然是同輩人,但曾先生一直將那女孩當小輩看待,那孩子性格活潑,向來不拘禮數,言談間誌向遠大,他向來覺得那是個巾幗不讓須眉的女孩。
與他說話,要麼直接稱呼‘你’,有事相求就稱呼他‘哥’,哪裏會您來您去?
可如今一見......這個哭哭啼啼,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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