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春燕這樣的人,就想沾點光,也沒有想著靠自己的努力生活,以後來河邊一次就得給她一條魚,那也太不合算了。
如果能讓她放棄河邊這塊地,或者馬義直接把這一小塊地買下來,那就永絕後患了。
隻是,村裏人賣地,這可是大忌。
向來隻有敗家子才會賣地的,或者是實在走投無路了,需要錢救命,才會賣地呢。
而且就算賣了地,也會讓人其他人瞧不起的。
之前錢建軍和錢小明家的地,要不是馬義用王大強逼迫,他們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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