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相正色道:“罰俸三年、命楊淩公開給盧斌寒道歉。”
崔敦禮看著王相,這叫懲罰?
就這站著的人誰看得起俸祿?那才幾個錢?尤其是楊淩的生意做的更大。
還有給盧斌寒道歉不是應該的事嗎?
王相又道:“楊淩這次行為十分惡劣,老臣覺得一年內不宜再給楊淩任何封賞,否則他會更加狂妄。”
高繼明心中一動,一年不得封賞楊淩,那這次楊淩滅瓦剌立下的功勞也就抹平了。
對楊淩的懲罰就夠了。
不對,這恐怕是楊淩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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