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當我醒來的時候,他已經走了,給我手機上留了條信息:我要出差兩天,有重要的事要談,等我回來。
我便回了過去:一路順風,等你。
於是便洗洗漱漱,早餐也懶得燒了,去樓下的一家早餐店買了兩個肉包與一杯豆漿,帶上車,等紅綠燈的時候,塞進了肚子裏,現在公司有個新規定是:不要帶早餐在辦公室吃。
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規定,為什麼要帶個“早”字呢,為什麼不幹脆定起來:不能帶餐進辦公室吃呢?那不是更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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