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你們買那套房子的時候用得是我當事人父母因為意外死亡最終賠償下來的死亡賠償金,你們那套房子三年前買的時候總房款應該是一百三十八點五萬,據我在房管局那邊調查得來的結果,這筆錢你們是全款付的,當時那筆屬於林子晴和林子雨兩姐妹的賠償金應該是一百三十七萬四千八百元,也就是說,你們相當於就是拿了這筆錢才全款買的這套房,當時現在的房價跟當初三年前的房價那簡直是翻天覆地的變化,按現在的房價,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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