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態度更是惹惱了記者們,在新版的《大明律》當中明確規定了記者有知情權,現在地方官府卻無視了他們的知情權,這讓他們如何能忍。
既然繼續待在這裏也無法獲得什麼有價值的新聞,記者們商量一下,回到各自報社把自己在地方縣衙前受到的遭遇,撰寫成稿子送到總編撰那裏審核。
地方官府公然違反《大明律》剝奪記者知情權,從政治層麵上來說這條新聞比有人在火車上行凶更具衝擊力,也更吸引眼球。
可以預料到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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