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們隻不過是不得已選擇了明哲保身,你總不能要求,我們這些小品牌要跟著你們公司共沉淪吧!”
楊夢闌坐在辦公桌前拿著聽筒,聽著裏麵那些廣告商憤怒的控訴,張泓則站在不遠膽戰心驚得聽著。
“沒錯,您沒有必要跟我們時尚雜誌共沉淪,但我想說的是,合同之所以是合同,是因為它是具有法律效應、對我們雙方都有約束力的,您想解約,可以,那請問時尚雜誌做了什麼事讓您覺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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