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安順額間青筋暴起,看向梅芳琴的目光晦澀,許久才擠出一句話:“你叔父說,若要娶你,需得十二兩銀子,否則便要將你送去員外爺那兒做妾!是我求了娘,莫要拿此話來說你的。”
梅芳琴目瞪口呆,不敢相信的看著沈安順,又看看陸婉芝,最後看看冊子。十二兩銀子?
她早年沒了爹娘,雖說有祖父母與叔父,但因著她是女兒家,並不受重視。所幸叔父嬸母未曾苛責,家計艱難時也沒說缺她一碗飯食。其他的,不過是因著比堂弟堂妹年歲長些,家務活多半是她做的罷了。
可是,爹娘從前有些薄產都給了叔父,也說好了成親,不會要她夫家出彩禮銀錢,為什麼會變卦呢?
比起梅芳琴的激動,陸婉芝則十分平靜,其實原主雖然凶悍,但也絕非一無是處。最後落得眾叛親離,實在是太可憐了。
書裏後來有一次,梅芳琴已經成了十分了得的商人,原主氣她一味護著娘家叔嬸,與她理論時說出當年娶她花了十二兩銀子。
得到的結果,卻是沈安順認為原主得理不饒人,區區十二兩銀子也記掛了這麼多年。
可笑那時候,沈家不在乎銀錢,可不知原主為了拉撥三個孩子,為了他們娶妻生子,到底是受了多麼大的苦。
他們不知道,陸婉芝就攤開來算給他們聽,讓他們曉得,這年頭的銀錢多麼難掙,若非是原主辛辛苦苦精打細算,哪裏留得下這些銀錢?
“還有一百三十二文錢,我也不留體己了,一家一半。一畝地兩畝田各分一半,我跟著大房過日子。房子就這麼大,東麵兩間加東麵後麵的柴房是你們的,西麵四間是我們的。廚房廳堂公用,一會兒芳琴洗碗,把用具都分一分。”
她站起來,想了想對柳雙雙說:“我吃不下,你得把這些吃完了。不許說吃不完,現下分了家,我們幾個,可都得靠你了。”
沈安順訕訕的,從前都得靠你了這話,母親也總是說,但母親口中的“你”,說的是他。隻今日算賬才發現,處處花銷都要錢,母親真是將一分錢當成兩分來花,才能把家裏收拾得這樣好。
他紅了臉,他有什麼資格,說這一家子大小,都是自己在養?
“娘,兒子覺得,不然還是不分家了?你們都是女人,天縱這樣小,將來......”
陸婉芝早就進了房關上門,理都不理會他。
倒不是她小心眼,實在是對原書的男女主沒什麼好感。
梅芳琴就算了,原主的確磋磨過她,心中記恨也是正常的。但是沈安順呢?
原主是他的親媽,可他被老婆幾句軟話就哄了去,什麼事情不分青紅皂白,就認為是原主的過錯。
書裏是寵妻人設沒錯,可她陸婉芝沒有那麼好運穿成女主,穿的是惡毒婆婆,惹不起,還躲不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