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方凜是在永平路街口出的車禍,他開的車與一輛小車相撞,因為傷勢過重,當場死亡。我去跟警方調出了當年的檔案記錄,發現他們當時將這場車禍判定為了意外事故,而方家的家屬也跟那輛小車的車主達成了私下和解,不再對這場車禍進行責任追究。”
“我看過之後,覺得事情有點蹊蹺,因為當時達成和解的家屬不是作為方凜妻子的段顏,是方振。更有趣的是,那輛小車的車主還是景都土地局前局長的兒子,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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