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局內,貢塔已經把公司給告了,並遞交了仲裁的材料,要求給他非法辭退的賠償。
按照規定,試用期非法辭退要賠償半個月工資,而貢塔的試用期工資是五千元一個月,那就是需要賠償2500元。
如果是真的非法辭退,郭凡可以痛快給出2500元,因為以他的身家,去隨便做點什麼都賺得比這多。
但這貢塔就是在無理取鬧,郭凡可不慣著這種人,他是一分錢也不給。
既然對方來舉報,那郭凡也拿出反駁證據,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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