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的刑罰實際上還算簡單,在漢文帝之前,主要有五刑,包括刺麵、割鼻子、斬足挖膝蓋、宮刑、死刑。
漢文帝仁慈,要求變革刑罰,去除了傷及人一生的種種肉刑,改為發配勞役、鞭撻、死刑等。
因而,在官府中審問的,也沒有多少刑具。
基本也多是以枷鎖、繩索等起到限製的作用。
實際上,這樣的刑具,如果犯案人一力隱藏的話,還真不好說能拿到什麼真憑實據......
但陳故卻加了兩件刑具。
這兩件刑具擺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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