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山穿著大皮靴,邁著自信的步伐,昂首挺胸地離開了。
我說:“這不是搗亂麼!這張衛民有苦頭吃了。”
林穗說:“也許就是張衛民幹的,到了警署,也許就招了。”
我可不這麼認為,我覺得要是張衛民幹的,除非他故意找死,不然肯定會編一個更好的理由,而不是一道光,不是丟失的十天。他完全可以說在什麼地方醒來,醒來的十天發生了什麼他一概不知。他也沒必要自己跑去報警,這不是自投羅網嗎?他要是個高智商的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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