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天罡,我真的就服了你了,你有沒有一點常識啊?你們現在的這種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的第238條,屬於非法拘禁,知道嗎?我告訴你,現在放了我還來得及,不然的話,等我出去之後,你們等來的將會是法院的傳票。”
我實在是沒有忍住,就跟他掰扯了起來。
吳天罡輕蔑的看了我一眼:“那又怎麼樣?真正犯這罪下這命令的人是李白山啊,可不是我,我頂多算個從犯罷了。”
他說著,便不知道從哪裏掏出來了一張黑色的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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