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來,那宋大人便是冤枉的了。”
“什麼冤枉,莫不是那貪官與駱正雄合謀,結果駱夫人舍不得那傳家之寶,弄了個假的送出去,這隻能說是陰差陽錯,可這貪官受賄的罪名卻是辨無可辯!”
各有各的說法,隻是按照大梁律法,這賄銀若是沒有達到十兩,這罪名便不成立。
這個道理在座的各位大人都懂,大多數圍觀的通讀律法的百姓也懂,當著眾人的麵,蔡知府也就沒辦法裝聾作啞,隻是這一場布局,又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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