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樂開不但沒有,就連工資都遠遠低於市民的平均工資,按照規定,員工已經入職超過1年,公司又沒有補勞動合同,就視同用人單位和員工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
“簡單說就是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員工之外,用人單位還需要每個月支付雙倍工資,以此來保證員工的合法權利。”
宋聽音聽到這話,忍不住吹了一聲口哨,挑眉道:“那豈不是樂開還要給我補個四五萬的工資?”
“不錯,”盛律師拿出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