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管沈熙嵐怎麼後悔難過,事情已成定局,無法更改了。
她當天就被抓進了監獄,因為證據確鑿,不容她抵賴。
反而是因為交代不出亞博力公爵和穗蓉夫人的位置,被多加了一個包庇罪。
直接就宣判了無期徒刑,還要賠付五小隻三千萬的精神損失費。
因為沒有三千萬現金,她名下那些珠寶首飾,房子商鋪等等,全部都被銀行進行拍賣。
三十五年後,沈熙嵐才靠著減刑走出監獄,那個時候已經五十多快要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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