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不僅選了張院判不當值的日子,才假借他的名義,給李瑤送來曬傷膏。
而且,此人還細心的選了一個,太醫院和禦藥房都沒有記檔的小太監,主動報上名字,讓李瑤記住。
如此一來,一但夜風嵐追查下去的話,那這毒害李瑤的嫌疑,怎麼說都落不到張院判的頭上。
更何況,李瑤並無大礙,夜風嵐也不會遷怒於人。
說到底,張院判至多也就是個監管不利,約束不周的罪名。
這麼看,那個人的目標,也不可能是張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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