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想了想,兩次人頭,卻是不同結果,這其中,肯定存在問題。
是兩次人頭本身不同,還是碰觸人頭的人不同?
我更傾向於後者。
第一次碰觸人頭的,是法醫,他是普通人。
而第二次碰觸人頭的,是陰人,並非普通人。
或許,問題就出現在這裏。
這個酒尊,會識別陰人和普通人,且對於陰人,會發動攻擊。
“路老板,從那之後,還有人靠近酒尊嗎?”
路東擺手。
“誰還敢啊,十三局的同誌給我把博物館瘋了,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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