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例律》男子凡年過二十者皆要去府衙登記造冊成為預備兵役,等二十三歲就要開始正式服兵役,時間為一年,一年之後按功勞大小再行分配。
若是不願繼續當兵,就可拿了退役銀子回家,衙門也會分給土地。
之所以這樣安排也是為了國家大計考慮。
民以食為天,而百姓收成的好壞全仰賴於老天,然天有不測風雲,百姓的收成會跟著有影響,不可能年年豐收,有好些百姓隻有每日節衣縮食才能夠勉強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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