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耕的邏輯很清楚。
大唐並不是一個法製國家,其官員斷案,講究一個情禮法的結合。
情者,人情世故是也。嚴武這個案子,講情是沒法子講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講禮更沒兒講,父親殺兒子,需要理由嗎?孔子隻教大家“小仗受,大仗走”,可沒說父親會什麼樣子。
事到如今,也隻能講法了。
法還是比較好講的,從法律的角度講,嚴武一點罪責都沒有。現在大唐最應該講究法律的,毫無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