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這些先例來看,張瑝、張琇這二人被處死的可能性並不大。他們還沒成年,這又是一條免死的理由。
當時天下的大多數人,也都是這麼想的。
但是,李隆基為皇,卻專門下了一道旨意,認為“複仇雖禮法所許,殺人亦格律居存。孝子之情,義不顧命,國家設法,焉得容此!殺之成複仇之誌,赦之虧格律之條。殺人而赦之,此途不可啟也。”
最終,李隆基下旨處決了張瑝、張琇二人。
這個處置就太混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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