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妻書,不同於休妻書,放是回歸本宗之意。
因為在古代,女子出嫁從夫後,是要冠夫姓的,放之意,便是去了夫姓,回歸本宗之姓。“放”在這裏是沒有貶低之意的。之所以沒用放夫書這個名稱,還是因為古代是男權至上,夫權第一的時代。但這個放妻書,與後世的離婚協議書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過放妻書跟後世的離婚協議書又有不一樣的地方,一它不是製式文書,統一辭令的,不同的人來草擬有不同的放妻書;二是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