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轉身停在那支鋼筆前,將鋼筆拾起,放回桌上,“我已經簽字了,如果你不肯簽我也隻能找爸了,畢竟為了給我們彼此都留一個體麵,我也不想為了離婚鬧到法院,我給你三天時間。”
她手掌心的傷口疼到麻木,血滴在瓷磚地上,如漸染的花朵,她走出顧家頭也不回,不帶任何眷戀。
醫院。
宣白露讓護士替她縫針處理傷口包紮,護士吩咐她這幾天不能碰水,一周後拆線。
她拿起包走出醫護室,卻在走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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