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這是立法根本,常人都知道,律法不肯輕視,眼前這何人既然還敢說不合情理。
“既然皇上提及律法,那麼草民就跟皇上談談我們武朝的律法。”
於是莊錦就將之前在大理寺跟顧長風說過的話,在宣武帝麵前再說了一遍。
這一次甚至比之前跟顧長風說的更合理,更符合情理。
宣武帝一張臉黑得陰沉,“放肆!你以為武朝律法是什麼,是兒戲嗎?隨口就能更改嗎?”
要不是自己還有一些理智,還記得這人在小溪村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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