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警察的問訊前前後後也不過是那些想同的問題。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秦霏該說的都已經說了。
上次的事件總結來說就是那些企圖對秦霏不軌的人都遭到了懲罰,死在工廠再沒有出來過。他們是犯罪未遂,現場炸了,警方也沒有辦法取證。而秦小小先前就有精神問題,精神病人犯錯是不受大腦控製的,不能承擔責任。
現在唯一還有效的人證應該是那個給秦霏打電話,騙她出來的女人。
但是她正在在逃過程中,所以這件事沒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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