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王先生與唐直方、李博文三人共同考核與商議之後留下了六個品學兼優的學生,年齡從十一歲到十三歲不等。
他們六人頭一年在書院讀書期間的束脩費包括夥食和住宿費統統都免除,家裏隻要負擔他們的筆墨紙硯這些學習用具就行。
湊巧下一年春天就有童生試,過了縣試的依照名次獎銀五兩到十兩不等,並且免一年束脩費以及食宿費。過了府試的依照名次獎銀十兩到二十兩不等,同時免除書院一年半的所有費用。
至於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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