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你還想告我們不成?”一名員工怒目圓睜道。
沈旭沒有理會,隻是自顧自的說道:“想要不提前通知就離職,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
“我們是沒有提供勞動保護,還是沒有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亦或是沒有給你們繳納五險一金,還是我們的規章製度違反規定,損害了你們的利益?”
“很明顯我們都沒有,那麼你們現在要求當天離職,反而是觸犯了勞動合同法,所以要告也不是你們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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