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病好以後,我也沒地方可去,幹脆就留在京城,到處漂著唄。
我旁邊有個鄰居,是個三四十歲的流浪藝人,每天都去地鐵站啊,地下通道等人多的地方表演,生活雖然很苦,但至少能夠果腹。
為了吃口飽飯,我也拉下臉皮,跟著他去‘站街’。
我也沒有那麼多才藝表演,自我感覺唱歌還可以,於是就在地下通道裏唱歌,麵前的地上放頂帽子,人來人往,總有那些個好心人,會往帽子裏扔點零錢。
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的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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