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條赫然寫著,一方違約需支付給另一方然三十億賠償。
趙燕做銷售部的組長時,最高銷售額是三十億,其中產品的成本就要將近十億,再加上宣傳費,人工費等費用,公司淨盈利也就十億左右。
對賭協議雖是陳澄和白瀟瀟簽訂,可蓋的卻是銷售部的公章。
所以一旦違約,賠償是免不了的。
如果真的給了白瀟瀟三十個億,也就意味著他們所有人拚死拚活努力最少三個月得成果白費了。
錯愕之餘,
未解鎖章節
想要觀看更多精彩內容
下載 APP 解鎖更多精彩章節
掃碼或復製鏈接到手機瀏覽器進行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