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五百萬現金,我們先不說。”時颯颯看著那個單子上羅列的東西,拿過一根筆,把第一項直接劃掉:“畢竟現金這種東西,是沒有證據證明你有沒有收過。”
“我們說第二項,商鋪既然是給沈星月的,那,不動產證明呢?”
“頂樓公寓在哪兒?讓你們空運送H國拍電視劇去了?”
“還有這鑽石首飾,黃金首飾,購買證據呢?”
“別說你們把票據丟了,沒關係,說你們在哪兒買的,我們去查監控!”
“但凡是能查到你們買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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