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手裏有媽媽留下來的那些證據,雖然能證明那些東西是屬於她的,但是她不覺得自己拿著那些紙去要,洛承乾和付家的人就會同意把東西還給她。
他們的自私,前世,她已經看得很清楚了。
所以,走法律途徑才是最名正言順,快捷方便的。
隻可惜,她自己根本不認識什麼律師,貿然到處去找,對方的水平如何暫且不論,萬一被洛承乾察覺,又是一件麻煩事兒。
還不如一開始就求助夜少。
“您放心,律師費我可以自己負擔。”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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