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如下:
親王赫連碩勾結外敵,出賣國家,謀害國王,意圖篡位,證據確鑿,罪名成立,按照L國國家法律,當處於死刑,剝奪親王稱號與所有權利,不予上訴!
華雲嵐,原名辛箬蕾,勾結赫連碩,圖謀造反,謀害親王妃穆豔柔,罪名成立,按照L國國家法律,判處死刑,剝奪一切權利,不予上訴!
除了他們兩個獲得死刑,其他多位謀反大臣,也都被一並判處死緩。
法官最終落錘,宣布庭審結束,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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