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證物證,顧夏都不可能有。
至於陸伯年的事情,她也托人辦了,對方答應她,隻需要幾年,她就能出去。
溫麗華站在被告位,法官開始整理案件,溫麗華拒不承認殺害董明君一事。
“董明君是我認的幹媽,我們關係一直很好,我沒有理由殺她。”
她一臉淡定,法官隻得讓原告提交證據。
顧夏請來的袁律師,起身,將證據提上去,“我們這有兩個證人,請允許我方證人出庭。”
溫麗華眼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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