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的確不是明智之舉,畢竟蘇淼淼不是別人......我覺得,目前最重要的還是做好公關,保住公司的形象比較好。”
“公是公,私是私。蘇淼淼的確不再適合擔任公司的代言人,我們品牌部同她解約正是要對公司,對客戶負責任。何況,接下來,為了進一步推廣我們的品牌,我還會和新媒體,以及網絡平台進行全方位的合作,這些合作都需要我們的代言人配合。所以,重新甄選一個形象健康,有公信力的代言人,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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