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回去告訴左桐,除非她親自來找我談,否則休想離婚!”
“易總,我今天隻是受左小姐的委托按照程序來找你商議協議離婚的事宜的,你應該聽說過夫妻之間感情不合分開分開滿兩年就可以向法院申請離婚,現在你和左小姐因感情不合已經分開了六年,左小姐本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的,但是是我勸住了她,你和左小姐的身份和地位我覺得還是先考慮協議離婚,協議不成,再上法院。”
“這麼說來我得感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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