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唐代製度,按照五大常科錄取的人數,足以為核心官員隊伍提供人才保障。以平均每年錄取一百四十五人、每個官員從政三十年計,那麼,每年在職的人員高達四千三百多人以上,足以覆蓋朝廷和全國約三百三十個州、一千五百個縣的核心崗位。
事實上,唐代政府的官員隊伍的主體,或者說核心力量,就是這批通過進士、明經考試的人員,他們或為朝廷大員,或為州縣長官,或為前線部隊的幕僚乃至指揮官,攜手創建了大唐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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