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信來到大唐的時間並不長,但這並不影響他了解到什麼是“流放”,什麼是“教坊司”。
所謂流放,就是把犯人送到邊遠的地方服勞役。唐時流放分為三等,即流二千裏、二千五百裏、三千裏,刑期通常為六年。且不說勞役的辛苦,單說這數千裏的長途跋涉,很多人就撐不過去。
而教坊司就更是糟糕了。它是朝廷經營的官方青樓。李信實在很難理解這種惡趣味。
按照那些禦史們的說法,這次貪汙事件涉及了三十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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