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講究人證物證,後宮的宮女和太監可以做人證,物證便是卿一冉親手寫的那張藥方。
太後眼中帶笑:“德妃、獻王妃,人證物證俱在你們還有什麼好狡辯的。來人啊,把德妃和獻王妃拖下去各打三十杖,再將她倆打入冷宮,閉門思過。”
兩個眼中釘,一個是皇上的愛妃,一個是獻王的王妃,兩人的身份都不一般,不能因為她倆在後宮宣揚了對皇後不當的言論,就下令斬殺。
打她們一頓,再罰個禁閉,已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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